古代经典名方是指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的古代中医典籍所记载的方剂,是传承传统中医药文化的经典载体,是临床组方用药的基础,也是中药新药创制的源泉。药材、饮片是中药研发和生产的源头,其质量是影响中药制剂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关键因素。2020年10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发布了《中药新药用药材质量控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下简称药材研究指导原则)和《中药新药用饮片炮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下简称饮片研究指导原则),旨在为中药新药用药材和饮片研究提供参考。2021年8月27日,药审中心发布了《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下简称中药3.1类药学指导原则),其中明确了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以下简称中药3.1类)研发中的药材、饮片研究内容及要求,明确中药3.1类研发需深入开展药材、饮片研究,从源头保障制剂的质量,鼓励使用优质药材为原料,进行中药3.1类的饮片炮制和制剂生产。本文在上述指导原则基础上,对中药3.1类的药材和饮片研究展开讨论。
1.中药3.1类制剂药材和饮片研究的目的
既往的中药新药主要是基于药学研究、药理毒理研究和临床研究所获得的数据和结果来评价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对于人用经验所用药物、药材和饮片研究重视不足,存在部分药材基原不清、产地不定,生长年限、采收期和产地加工等质量控制要求不明确等情况;有些饮片未按照原来临床用药的炮制要求进行炮制,饮片炮制用辅料或炮制工艺不符合要求,炮制程度不够等,这些问题可在获得支持证据的过程中随不同研发阶段逐步固定完善。而中药3.1类的研发和审评逻辑是基于该方剂长期临床应用中被公认为安全有效,无需开展新的临床试验,因此在药学研究过程中就需要确定药材和饮片信息,以确保能够还原现今临床仍使用的、承载了古代经典名方的物质基础和安全有效性的“一碗汤”,这也是无需开展新的临床试验的前提。
2.常见问题及建议
自相关法规及技术要求发布以来,中药3.1类的研发受到业界的高度关注,随着批准品种数量的增加,行业的研发热情被大大鼓舞。但中药3.1类与既往的中药复方制剂新药药学研究要求、审评逻辑存在较大差异。而许多研发者在开展中药3.1类制剂研究时,未关注该类制剂的相关要求,研究工作尚存在缺陷。通过梳理审评、一般性技术问题咨询、沟通交流会及调研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发现中药3.1类制剂的研究存在药材基原、饮片炮制方法与国家发布的关键信息不一致;药材研究阶段未确定产地,或者研究饮片、基准样品时增加产地;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药材进行饮片炮制研究,或使用不合格饮片进行基准样品研究;缺少饮片炮制方法的研究内容,工艺参数不明确;饮片质量差异较大等原因导致多批基准样品或制剂的质量波动范围过大;饮片研究阶段未确定炮制工艺,基准样品制备用饮片与制剂生产用饮片的炮制工艺不一致且变化较大;制剂质量和基准样品质量不完全一致,如制剂含量测定限度范围超过基准样品要求等问题。而较多问题出现在药材、饮片研究部分,可见药材、饮片研究得是否充分是直接影响中药3.1类研究质量的关键因素。
3.结语
古代经典名方是历代名医的临床经验总结,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是公认的,然而,要想让更多的“好方”变成“好药”,还需要充分认识药材和饮片研究的重要性,鼓励使用优质药材进行饮片炮制、基准样品制备和制剂生产,重视源头质量控制,加强药材、饮片研究,还原“一碗汤”所承载的安全有效性和药用物质基础,遵从符合中药特点的中药质量控制要求。此外,药审中心制定了多种沟通交流的途径,建议申请人参照《关于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沟通交流和申报的有关措施》相关要求,在基准样品研究基本完成后、制备工艺确定后/开展毒理研究前和申请上市许可前等关键节点,加强与药审中心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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