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科中药新药申请数量
2002和2005年版《办法》规定改变上市中药剂型但生产工艺无质的改变时,可减免药理、毒理和临床研究资料,一定程度造成了当时简单改剂型NDA申请数量的显著增多和审评积压现象。国家药监部门曾于2008年印发《过渡期品种集中审评工作方案》以解决新药注册申请的遗留和积压问题,对2007年版《办法》实施之前已受理但尚未完成审评的申请开展集中审评。本研究进一步统计儿科中药新药注册申请的审评时间的结果亦提示,2002和2005年版《办法》期间的NDA审评时间显著长于2007和2020年版。
国家分别于2016年6月、2018年7月提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临床试验默示许可改革举措,2020年版《办法》从规章层面对其正式明确规定,并作出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中药注册分类重大改革。这一方面可能与新药研究周期长、研发注册存在滞后有关,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目前企业研发中药儿科新药的动力还有待提升。
二、儿科中药新药审评审批效率
2011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儿童用药短缺问题后,国家出台了包括《关于深化药品市评市批改革进一步鼓励创新的意见》《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儿科用药研发的政策文件,提出鼓励研发儿童适宜剂型和儿童专用规格,优先审评审批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儿科用药等。 2020年版《办法》更从规章层面明确将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科用药新品种、剂型和规格等情形,纳入了优先审评审批程序。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儿科中药新药的审评效率有所提高,上述改革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我国儿科中药新药研发与注册类别
中药复方制剂基于传统中医药理论,多源自中医临床实践经验,是最能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中药新药类别。我国儿科中药新药受理量较大的另一类别则是此类,约占整个儿科中药新药申请的15%。自2007年版《办法》实施后,中药复方制剂在儿科中药新药申请中的比例明显上升,其占比从2002和2005年版《办法》期间的20.2%和2.7%,增长至2007和2020年版《办法》期间的52.8%和56%。这反映了儿科中药新药的研发在逐渐向更能体现中医药原创优势的方向转变。此外,本研究统计历版《办法》期间受理的其他注册类别,未见有效成分/部位类制剂和新药材/药用部位/药材代用品申请,这与课题组前期统计2007年版《办法》实施期间中药新药申请的结果相似。表明无论是成人还是儿童,由于这2个类别缺乏人用历史,开发难度和风险都更大,企业研发的积极性不高。
可见,基于已上市药品的改良型新药和基于临床实践经验的中药复方制剂是目前儿科中药新药研发的主要策略。近年来,NMPA十分重视儿童药品有关政策的制定,专门开通“儿童用药专栏”,并制定了《儿童用药(化学药品)药学开发指导原则(试行)》《儿科用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真实世界研究支持儿童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儿童用化学药品改良型新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相比之下,NMPA针对儿科中药新药研发的指导原则较少,主要包括2023年5月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表(“异功散”等儿科7首方剂)》和2024年3月发布的《小儿便秘中药新药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企业研究儿科中药新药只能依据一般性中药新药的指导原则,如《中药改良型新药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基于人用经验的中药复方制剂新药临床研发指导原则(试行)》。在已上市药品基础上优化形成具有明显儿科临床优势的改良型新药是开发儿科中药新药的重要路径,建议NMPA后续还可专项研究制定关于儿童用中药改良型新药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对其药学、药理毒理及临床研究技术要求给予指引。同样地,儿科用药人用经验的研究相较成人亦有其特殊性,对基于人用经验的儿科中药复方制剂临床研究技术要求亦是NMPA后续可专项研究讨论的议题。此外,药品注册申请中沟通交流在降低和规避药物研发风险、提高新药研发注册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企业在研发和申报过程中还应充分利用沟通交流政策红利,及时与药监部门沟通,以解决研发注册过程中的更多个性问题,提升注册申请质量与效率,助力儿科中药新药研发小步快跑。
四、我国儿科中药新药研发的品种特点
已有基于《中国药典》《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研究结果显示,目前临床应用的儿科中成药涉及的治疗领域以肺系疾病和脾胃疾病用药为主,约占65%,给药途径以口服为主,其剂型多为片剂、颗粒剂、口服液等传统剂型2023年儿科中成药市场亦集中在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疾病领域,其中以感冒和止咳祛痰用药合计占总市场份额70.3%,厌食症用药、补充营养剂用药和止泻药合计占24.3%;市场畅销剂型以颗粒剂为主,占总市场份额的50%,溶液剂次之,占30%。本研究从新药注册申请的视角研究发现,我国儿科中药的研发同样高度集中在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用药领域(合计约占88.8%),剂型亦以颗粒剂、片剂和溶液剂为主(合计约占74.9%),而在神经系统、肌肉—骨骼系统、抗肿瘤药和免疫机能调节药等疾病领域,及喷雾剂、栓剂、乳膏剂等儿童适宜剂型的开发还显不足。同时,对独家和多家企业申请品种批准情况的分析结果亦提示,多家企业参与同一品种的研究注册,并未提高批准率,且还有一定下降趋势。这提示我国儿科中药新药研发低水平同质化问题比较突出,这一方面可能因为企业自身研究基础薄弱,鲜少愿意投入风险高的研发领域,另一方面也提示政府对研发的引领作用还有提升空间。
与此同时,2023年NMPA发布的《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提出中药新药研制应当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注重满足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中华中医药学会亦在同年12月试点组织其分支机构及相关专家,围绕恶性肿瘤、干燥综合征、类风湿关节炎等10个疾病领域研究发布了《中药新药研发用临床需求清单(第一批)》,这对引导中药新药研发更好地服务临床用药需求具有重要价值。这类围绕临床治疗需求和疾病领域制定的需求清单,对中药新药的“兼容性”更强,能更有效地引导企业研究儿科中药新药。相关部门在后续《清单》制定中,可进一步优化其制定方式,尤其是应结合儿科临床实际需求,重视疾病领域、剂型等与品种的结合,还应加强对《清单》如何更好地体现中药特点这一问题的研究,以期能够引导企业开发更具临床价值的儿科中药新药,促进中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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